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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AI把照片转换成吉卜力风格侵权吗?

  OpenAI 把照片转换成吉卜力风格侵权吗?   近日, OpenAI 更新了其 GPT-4o 的文生图功能,用户可以直接生成或修改图片,很多用户使用这个功能把照片转换成宫崎骏的画风,也就是吉卜力风格(宫崎骏所在的日本吉卜力动画工作室的艺术风格)并在社交媒体发布,短时间内就风靡全网。今天我们就讨论一下,把照片转换成吉卜力风格需要获得授权吗?   一、吉卜力风格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具体的表达,而不是表达背后的创意或思想。无论是吉卜力风格、油画风格或者其他风格,其实都属于创意层面,所以,人工智能服务把用户上传的照片转换成特定风格,然后仅提供给照片的上传者,不公开发布,这个技术服务是不侵权的。   二、人工智能训练素材授权问题目前尚无定论 当然,艺术家对此有不同意见,有艺术家就认为:我们的风格实际上就是我们的身份。这就是我们彼此区别开来的原因。这就是我们向客户推销的原因。而 人工智能能提供把照片转换为某种风格的服务,这背后其实是人工智能开发者使用了大量的已经发表的作品对人工智能进行了训练。如果训练行为没有得到对应作品的著作权人的授权,那训练行为就存在侵权的风险。   美国政府不久前公开征集人工智能产业的建议,谷歌和 OpenAI 这些人工智能服务商都公开发表回应,认为不对版权持有者造成显著影响的情况下,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公开可用材料进行人工智能训练,并避免在模型开发或科学实验过程中与数据持有者进行通常高度不可预测、不平衡且漫长的谈判,对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而美国的艺术家则集体公开发表声明,认为应当先授权再训练。美国的成功源于对知识产权和版权的尊重,这激励了全美各地才华横溢的创作者。没有理由削弱或取消已帮助美国繁荣的版权保护,特别是在人工智能公司可以通过与版权持有者协商适当许可证来合法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的情况下。   不过人工智能毕竟是新生事物,对于训练人工智能的作品是不是要取得权利人授权这个问题上,目前中国和美国的司法实践都没有定论。所以,在训练是不是侵权没有定论之前,人工智能服务商提供的把照片转换为某种风格的服务暂时是不侵权的。   三、用户把吉卜力风格照片发上网侵权吗? 首先说明一点,如果用...

十万字小说给腾讯元宝检查错别字,你小说就归腾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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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腾讯对接入 DeepSeek 的人工智能服务腾讯元宝大规模市场推广,成功成为苹果应用商店免费榜第一,但随后腾讯元宝用户协议又因为文本设计欠妥,被指称侵占用户版权成为媒体焦点。今天就来跟大家聊聊,元宝的用户协议会不会侵权用户版权,以及用户在人工智能服务中输入的内容和输出的内容,版权到底归谁所有。   一、元宝原来的用户协议会侵占用户版权吗? 用户对腾讯元宝的担心,看了下图就理解了     笔者查了下网上的腾讯元宝用户协议,之前是这样规定的: 5.4 针对您上传至本服务平台的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作为提示词的文本或其他一切用于协助腾讯元宝产生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提示性内容 ) 以及您使用本服务生成的内容,您授予腾讯公司及其关联方一项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许可 / 再许可的、非排他的、无地域限制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以使我们对您上传的内容以及本服务生成的内容进行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上述生成内容或制作派生作品等使用 ( 包括但不限于模型优化、学术研究、市场营销、用户调研 ) ,以改善本服务及 / 或腾讯的产品。   笔者是律师,用户协议看得比较多,刚看完这个用户协议还有点不能理解这个事情热起来的原因:大厂的用户协议不都长这样?腾讯会用这个协议侵占用户的版权,想得有点多。人工智能服务商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腾讯怎么敢?如果真的发生腾讯拿用户输入的内容去出版,用户如果起诉,法院肯定会支持用户。   但仔细想了下,发现问题的症结:腾讯元宝用户协议的文本内容太宽泛,对于腾讯的限制太少,没有给自己的行为界限标明一个尺度,可能会导致用户误解。其实很多大模型公司用户协议都有类似规定,这种相似性原因一方面可能是大家互相抄来抄去,另一方面可能是想利用比较宽泛的的内容去限制模仿或抄袭自己的竞争对手。至于说想侵占用户的知识产权,笔者认为应该不会是设计条款的主要目的。   二、修改后的用户协议仍可使用用户内容合理吗? 如果严格按照字面的意思理解,确实可能出现腾讯元宝侵占用户输入内容版权的问题,所以成为热点后,腾讯元宝修改了用户协议,新内容为:   5.4 针对您上传至本服务平台的内容以及您使用本服务生成的内容...

欧盟倒赔英特尔反垄断罚款,在中国会重演吗?

最近的两条反垄断新闻让芯片巨头英特尔一喜一忧:喜的是欧盟委员会指控英特尔忠诚折扣违法垄断的诉讼终审,英特尔取得重大胜利,获得了约 38.7 亿元人民币的利息赔付。忧的是媒体称中国政府正考虑在谷歌之后也对英特尔启动正式反垄断调查。今天就和大家聊聊,如果英特尔真的面临中国反垄断调查,在欧盟成功的抗辩策略,在中国是不是能奏效。   一、英特尔的忠诚折扣是什么? 忠诚折扣,顾名思义,就是客户购买商家商品超过设定的金额,或者超过设定的比例值,商家对客户给的折扣或返利,以奖励其忠诚。欧盟的调查发现,为了达到垄断市场的目的,英特尔向电脑商支付各种形式的忠诚折扣,打击竞争对手 AMD 和 Cyrix ,具体包括:   1. 排他性折扣 英特尔要求包括如戴尔、惠普、联想、 NEC 在内的计算机制造商和零售商万得城土星( Media-Saturn-Holding )全部或几乎全部采购其芯片才能获得高额折扣,限制其向竞争对手 AMD 购买同类产品。英特尔的忠诚折扣金额非常高,比如英特尔向戴尔支付的忠诚折扣,在 2007 财年第一季度达到了戴尔营业收入的 76% 。   2. 追溯性折扣 英特尔的部分折扣方案基于客户累计采购总量、比例进行计算,即采购量越大或者采购占总需求的比例越高,整体折扣率越高。而且折扣的形式是返点,如果客户中途转向竞争对手,可能导致采购量未达标,前期累积的折扣权益失效;同样的,如果客户未达到约定比例,也可能无法享受到历史采购的折扣返还。   二、欧盟为什么会倒赔英特尔反垄断罚款? 根据反垄断法的原理,因为英特尔忠诚折扣的反垄断风险非常之高。但欧盟普通法院却认可了英特尔的抗辩,驳回了欧盟委员会对英特尔忠诚折扣的诉讼请求:   2009 年欧盟委员会对英特尔处以 10.6 亿欧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罚款,经过多轮审理, 2022 年,欧盟普通法院经过审查,撤销了该罚款。因为英特尔预交了罚款,所以 2025 年初拿到了约 38.7 亿元人民币的利息赔付。   这其中一个关键点是,法院认定,欧盟委员会没有进行正确的 “ 同等效率竞争者测试 ” ( As-Efficient Competitor Test ,简称“ AEC 测试”),该测试用于评估忠诚折扣是否...

Steam用户体验那么好,为什么还要搞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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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了一篇文章,分析和介绍Steam垄断案最新进展的。不过因为是FT中文网独家,所以想看的同学可以移步我的公众号: https://mp.weixin.qq.com/s/LinOBFvdeIMUAi-BlI4ZMQ

手机应用偷听用户投放广告,有哪些法律问题?

日常生活中的谈话变成手机广告的情况估计多数朋友都会碰到,最近,全世界对于监听投放广告有了新的认识,因为美国一家公司的营销计划详细披露了怎样利用手机窃听用户,再结合人工智能投放广告,然后这个事情被媒体曝光了 [i] 。今天就来聊聊,根据我国法律,此类“更聪明”广告的广告商,会有怎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方面的法律责任。   一、 CMG 如何实现对用户通话的监听并进行精准广告推送? 美国一家名为 Cox Media Group(CMG) 的营销机构在其营销计划书中主动承认使用“主动聆听”( Active-Listening )软件,该软件通过智能设备的麦克风收集用户的语音数据,并将其用于定向投放 Facebook 和谷歌广告。该计划书透露, CMG 的数据来源超过 470 个,涵盖了谷歌、 LinkedIn 、 Facebook 、亚马逊等平台。根据 CMG 计划书和官方网站所展示的信息,我们对 CMG 手机监听和精准广告推送的过程进行了如下总结:   1. 确定产品及服务相关的表现最佳的关键词; 2. 从目标地理位置开始主动聆听,即通过智能设备(和麦克风)实时监控用户的对话和在线行为,实时捕捉用户意图; 3. 利用人工智能从 470 个数据源中收集和分析信息,以识别潜在的目标受众; 4. 结合语音数据和行为数据,初步识别市场中的消费者; 5. 根据产品和服务特性,在特定范围内创建详细的受众列表; 6. 将受众列表用于广告投放平台,实现精准广告推送。   二、 类似的情况是否也可能在国内发生? 非常肯定地回答,是的,“主动聆听”也可能发生在我们身边,且国内也频繁出现类似事件。例如与同事讨论哪种月饼更美味,过会儿打开购物应用时,就可能看到月饼的广告或推荐。这不禁让人怀疑,手机应用程序是否在“偷听”我们的对话。   实际上,从技术角度来看,手机应用程序对用户进行监听并非难事,这里仅举笔者所知的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目前常见的通过麦克风实现,即手机软件利用麦克风收集用户的语音数据,正如本次美媒报道的 CMG “主动监听”新闻;第二种情况则更为隐蔽,通过侧信道技术实现,如利用手机中的陀螺仪、加速计等其他传感器获取数据,进而通过深度学习等方法恢复语音数据 [ii] ,因为它不需要直接访问...

配货才能买爱马仕包,搭售模式违法吗?

奢侈品牌爱马仕( HERMES )的包在市场上非常热门,多年来一直有消费者吐槽,在爱马仕门店要配货,也就是购买爱马仕非皮具类产品,才能获得 Birkin 包的购买资格。这种情况法律上被称为搭售,最近正好美国有个起诉爱马仕配货违反《反垄断法》的案子在审理。结合该案的诉状、爱马仕的答辩状,今天就和大家聊聊爱马仕搭售的商业模式到底有没有法律问题。   一、爱马仕的配货模式怎么运作? 根据诉状,爱马仕的 Birkin 包通常不会在美国零售商店中公开展示,消费者不能单独购买 Birkin 包,除非他们被认为有足够的“购买历史”或“购买档案”,也就是购买其他爱马仕奢侈服装和配饰产品的记录。这就是配货。   在国内,爱马仕的商业模式媒体也有报道 [i] :所谓“配货”是指消费者想要购买某款热销产品,必须先要购买其他相关产品购买鞋子、围巾、珠宝和其他商品,且金额达到一定比例,才有机会买到该产品。比如要购买爱马仕某爆款包,一个包标价 8 万元人民币,还得配购 8 万元人民币左右甚至更高价值的其他物件。另一个媒体的报道称 [ii] ,目前的配货比在 1 ∶ 1.15 到 1 ∶ 2 之间。即,如果想买到某一款 10 万元的爱马仕包,就得先购买 11.5 万元到 20 万元的其他爱马仕商品。   爱马仕还经常推出一些价格离谱的其他产品用于配货 [iii] ,比如 16.5 万元的自行车、 14 万元的地球仪、 3.6 万元的风车、 7.6 万的垃圾桶、超过 5000 元的勺子、 3000 元的苍蝇拍、 7000 块的纸巾盒、一万七八千元的狗窝等等。   美国的诉状还称爱马仕利用销售人员的佣金结构来推动搭售行为,鼓励销售人员只向那些已经购买了足够数量的爱马仕其他产品的消费者出售 Birkin 包。爱马仕的销售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小时工资和销售佣金两部分组成。但不同产品的销售佣金率是不同的,销售人员在销售 Birkin 手袋时不获得任何佣金。销售非 Birkin 手袋的其他手袋时,销售人员获得的佣金率为 1.5% 。销售辅助产品( Ancillary Products )时获得的佣金率为 3% 。这些辅助产品包括爱马仕品牌零售精品店销售的除 Birkin 、 Kelly 或 Constance 品牌手袋之外的任何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