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

从Kimi泄露简历说起:为什么养龙虾越来越危险

 近日,媒体热议有博主在使用 Kimi 时,系统向其返回了一份陌生人的完整简历,包含姓名、电话、邮箱等真实敏感信息的事件。被泄露者此前使用 Kimi 润色简历,与爆料网友使用时间仅间隔约 6 小时。 Kimi 运营方月之暗面公司称系 AI 幻觉。这一泄露事件直接暴露出 AI 在狂飙突进中的数据安全隐患,而且随着使用 Open Claw( 俗称 " 养龙虾 ") 的兴起,此类安全风险会被急剧放大。 一、隐私协议的提示不能为 Kimi 兜底 先说下平台为什么会留存用户输入的信息,因为这些信息可能会被用于优化模型,也就是训练 AI 。《 Kimi 隐私政策》规定:“对话信息: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过程中输入和产生的文本、语音、图片、视频等内容。这些信息有助于我们优化模型,并了解您的需求和偏好,以便为您提供更精准的服务和支持。”从权利义务对等的角度, Kimi 的基础服务是不收费的,使用用户输入内容改善大模型并不过分。但既然留存了,就要好好保管,把信息泄露给其他用户就是 Kimi 的责任了。 虽然《 Kimi 隐私政策》也已提示用户:请谨慎上传个人信息,尤其是敏感个人信息。但此次泄露仍涉嫌违反多项法律规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公开其处理的个人信息,除非取得个人单独同意。 Kimi 将用户 A 的简历直接输出给用户 B ,属于未经同意的公开披露。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AI 服务商对使用者的输入信息和使用记录应当履行依法保护义务,不得非法向他人提供使用者输入信息和使用记录。所以即使使用者主动上传隐私信息, AI 服务商仍负有保密义务,技术故障不能成为免责理由。 二、养龙虾模式下海量数据投喂 AI 的致命风险 其实这次事故的性质并不复杂,用户文件串台是因为 Kimi 的数据没有隔离好,但它的严重性,远不止一个技术上的 Bug 。当前,大模型应用正走向具备底层操作权限的 AI Agent (智能体), Open Claw 即科技圈俗称的“养龙虾”非常走红。为了让龙虾执行效率更高、成为更懂业务的数字分身,大量用户开始将海量的本地核心数据直接通过 API 接口喂给人工智能去学习和处理。 这种深度的喂养面临着极高的法律与安全风险。养龙虾本质上不是技术问题,而是一次对数据控制权的让渡。养龙虾需...

亚马逊为什么要让 Levi’s 去抬沃尔玛的价格?

 近期,七家国内电商平台因 “ 幽灵外卖 ” 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罚款 35.97 亿元。平台将消费者蛋糕订单转包第三方商户,以价低者得模式压缩成本,最终输送劣质商品。此案暴露出头部平台对价格控制极度痴迷,哪怕违法也要牢牢掌控定价权。 无独有偶,美国加州总检察长最新披露:亚马逊多年系统性胁迫包括 Levi’s 李维斯在内的大量供应商,主动提高沃尔玛、 Target 等竞争对手平台的零售价,拒不配合就严厉处罚。很多人疑惑:既然是联合涨价,亚马逊为何不直接和沃尔玛沟通,非要通过供应商隔山打牛?今天就和大家聊聊这个问题。 一、亚马逊是如何胁迫供应商操控价格的? 根据披露的信息,亚马逊的典型做法并不复杂,但极具威慑力:它会利用其市场优势地位要求供应商修正、提高或调查其他零售商网站上的产品价格。一旦供应商不配合,就可能面临一系列惩罚 —— 包括限制广告投放、取消促销资源、要求经济赔偿,甚至直接下架商品。 在高压威慑下,亚马逊通过供应商实现了三种非法价格操纵:第一,联合同步涨价。通过共同供应商协调多家零售商同步抬价,直接抬高市场整体售价。第二,反向抬价匹配。沃尔玛低价销售时,亚马逊不降自身价格,反而逼供应商要求沃尔玛涨价,再跟随抬高自身售价。第三,低价下架清场。供应商直接从竞品平台下架低价商品,市场无低价参照后,亚马逊再大幅涨价。整套行为的核心,就是消灭全网低价竞争,维持亚马逊高价体系。 二、亚马逊为什么不直接联系沃尔玛? 如果亚马逊直接联系沃尔玛、 Target 等竞争对手,讨论提高某产品零售价或下架低价商品,这将构成典型的横向垄断协议,也就是法律意义上的价格卡特尔。执法机构只需拿到一封邮件、一条通话记录,几乎无需额外证明,就足以认定违法。 而供应商天然是信息中转站,他们同时与亚马逊和竞争对手有业务往来。由供应商出面协调价格,表面上看是企业自主管理销售渠道,而非平台干预竞争对手。更重要的是,亚马逊对供应商拥有绝对的支配力:停止采购、广告限流、 Prime Day (会员促销日)封杀,哪一条都足以让中小供应商俯首听命。而对沃尔玛等竞争对手,亚马逊没有这种筹码。 此外,亚马逊内部文件显示,员工被明确培训:不要用邮件讨论具体竞争对手价格,最好电话沟通,避免留下书面记录。通过供应商中转,可以进一步稀释亚马逊的直接参与痕迹。 三、亚马逊的...

AI模仿摄影作品被判不侵权,摄影师饭碗谁管?

图片
  2026 年 4 月 2 日,德国杜塞尔多夫高等法院就一起 AI 模仿生成摄影作品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被告行为不构成著作权侵权。对照我国《著作权法》,本案行为同样不落入侵权范畴。该判决意味着摄影师大量业务将被 AI 合法替代,其深层根源是传统著作权法体系里的创意表达二分法原则已无法适配生成式 AI 的创作逻辑。 一、 AI 洗了创意,没抄表达 案情简介:本案原告是一位摄影师,曾与被告有过商业合作关系,被告因此接触过原告的摄影作品。后来,被告将原告的照片上传至 AI 软件 “X” 中,让 AI 生成了一张与原告作品风格和内容相似的图片。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其著作权,但起诉后被法院终审判决败诉。 德国法院认为:原告的摄影作品实际上只展现了狗的头部和玩具,因为通过透视和模糊处理 ,狗的身体完全融入了背景中,呈现出一幅真实而动感的画面。而 这些元素恰恰是被诉的图像(具有漫画风格)所缺失的。照片中清晰可见狗的全身,它不仅想 用嘴叼着玩具,还想用向前伸出的前爪抓着。这张照片缺乏原告摄影作品中通过曝光和光圈控制所展现出的动态感。基于此,法院认为两张图片的表达不同。所以法院判定 : AI 生成的图像并未复制原告照片中受著作权保护的元素(如摄影角度、光线和清晰度),而是仅使用了不受保护的主题和动机(水下狗追逐玩具的场景)。 二、创意表达二分法在 AI 时代的困境 实际本案如果发生在我国,我国法院大概率也会判定被告不构成侵权,因为根据全球通行的思想(创意)表达二分法原则,著作权只保护思想的具体表达形式,而不保护思想、创意、程序、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本身。这一原则旨在鼓励思想的自由传播和后续创新,防止任何人垄断一个宽泛的创意领域。我国《著作权法》也吸收了这一原则。本案中 AI 复制的是原作的创意,如果创意受保护,公众的创作自由,比如其他人拍一张一只狗在水下想叼一个红色的玩具球的照片,就会受很大的限制。 在没有 AI 的时代,思想(创意)表达二分法的原则是相对平衡和有效的。因为人类要模仿一个思想并创作出新的表达,需要投入相当的技能、时间和成本。例如,另一位摄影师要模仿水下狗的创意,他同样需要寻找合适的场地、训练犬只、购置水下拍摄设备,并运用自己的摄影技巧去创作,其最终成品必然会带有他自己的独创性表达。市场会同时存在两幅基于同一思想但不同表达的作...

从“手打”到“一袋半”:法院的宽容,是如何纵容商标文字游戏的?

  近日,罗永浩在微博吐槽 120W 充电器涉嫌误导消费者,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而在类似的商标误导问题上,今麦郎的 “ 手打 ” 和 “ 一袋半 ” 商标也再次成为焦点。虽然 120W 相关商标并未注册,但今麦郎的 “ 手打 ” 和 “ 一袋半 ” 商标曾成功注册。在商标无效宣告阶段,商评委认定这两个商标具有欺骗性,但当案件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时,判决却发生了逆转。本文将分析这两起案件的判决及其背后涉及的法律问题。 我国的商标法体系里,对已注册商标,当事方如果认为注册商标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不具有显著性的,或者具有欺骗误导性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评委”)申请无效宣告。对商评委审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诉讼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是发生效力的终审判决。也就是说,当事方对前序程序不服的,可以一直把官司打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手打和一袋半商标都获得了注册,之后被人提起了无效宣告申请。 一、 “ 手打 ” 商标:从 “ 具有欺骗性 ” 到 “ 不会误导 ” 商评委在裁定中认为, " 手打 " 作为商标注册在面条、糕点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的生产工艺和技术特点;用于方便面商品,则具有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性质,易使消费者误认为方便面系手工打制,从而产生不良社会影响,裁定该商标在方便面、面条、糕点商品上予以撤销。 然而,案件经北京高院( 2016 )京行终 1378 号二审终审,结论完全逆转。法院认为,相关公众通常知道方便面是机器制作而非手工打制;今麦郎自 2002 年起持续注册并大量宣传使用该商标,已使 " 手打 " 与今麦郎的方便面产品形成固定的联系和指向,不易使消费者误认制作工艺。同时,法院认定 " 手打 " 经长期广泛使用,已连续多次被认定为河北省著名商标,与核定使用的面条、糕点商品形成相对固定对应关系,能够发挥区分来源的功能,不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撤销了商评委原裁定。这一 2016 年的终审判决,成为 " 手打 " 商标得以存续的关键依据。 二、 “ 一袋半 ” :注册被否,但 “ 洗掉 ” 欺骗性 " 一袋半 " 商标...

为什么英伟达更可能收购惠普,而不是戴尔?

  前不久,知名科技媒体 Semi Accurate 爆料称英伟达正在与一家大型 PC 制造商洽谈收购,且谈判已持续一年多。消息一出,戴尔和惠普股价应声大涨。尽管英伟达随后辟谣,称“从未进行过类似的竞购谈判”,暂时平息了市场的躁动,但英伟达收购一家大型 PC 制造商,或许正是其构建完整 AI 生态的关键一步。如果这笔交易真的发生,英伟达会选谁?从商业上看,答案几乎是戴尔;但从现实来看,答案很可能是惠普。 一、 Mac mini 断货揭示的 AI 消费硬件发展方向 由于 Open Claw (俗称“小龙虾”)的走红,大量用户发现 Mac mini 凭借其统一内存架构,可以在本地高效运行大语言模型推理任务。一时间 Mac mini 被抢购一空, AI 硬件厂商和开发者们都看到了一个清晰的趋势:本地推理和云端 AI 计算的混合模式,正在成为 AI 应用落地的主流形态。 而英伟达,恰恰是最有资格吃下这块蛋糕的公司。黄仁勋一直说自己手握全栈 AI 软硬件服务能力 —— 从 GPU 硬件、 CUDA 生态、推理引擎,到各类 AI 开发框架和云服务。当前英伟达股价高企,正是因为 AI 服务商争相升级算力设备的热潮推高了市场预期。为了满足数据中心客户的天量需求,英伟达甚至不得不压缩乃至中断消费级游戏显卡的出货。 但资本市场永远需要新的想象空间,收购一家大型 PC 制造商,推出自有品牌的软硬件一体化产品,就是一个极具吸引力的方向。笔者认为,英伟达的真正对标对象不是传统 PC 厂商,而是苹果。苹果的硬件采用一体化设计, CPU 、 GPU 、内存、存储集成于统一架构之上,操作系统也由苹果自主掌控,形成了完整的软硬件生态闭环。事实证明,这样的架构在人工智能时代具有极强的竞争力 ——Mac mini 因 Open Claw 而热销,就是最好的证明。 英伟达如果收购一家 PC 制造商,就能先控制用户入口,将自己的 GPU 、 AI 软件栈与终端硬件深度整合,打造出类似苹果的闭环生态:用 CUDA 生态绑定硬件,大众产品 CPU 和 GPU 一体化满足推理需求,高端产品 CPU 配高端显卡满足游戏需求,形成难以逾越的护城河。这个战略愿景,才是收购传闻背后真正的商业逻辑。 二、 商业上收购戴尔更合理 如果完全从业务协同出发,答案其实很明显:戴尔更优。惠普与...

为什么AI偷走你的声音,法律还保护不了你?

近日,参与《哪吒》系列电影配音太乙真人的演员发现,自己的声音被 AI 克隆并用于短剧等内容传播。更棘手的是,在投入十多万元进行取证后,其却发现侵权账号登记在一名未成年人名下,维权陷入僵局。这一案例并非个例,实际折射出 AI 时代声音侵权的两个核心困境:声音相似性如何认定?灰产人头代持如何突破? 一、声音的相似性陷阱 配音演员维权遭遇的第一个难题,是声音认定的模糊地带。现在的 AI 语音技术可以精准调节音色、语调、口音,生成与真人高度相似的声音。以《哪吒之魔童降世》中太乙真人的配音为例。该角色使用川音普通话,特点是低沉、憨厚、带拖音的中年男声。如果某短剧使用了 AI 合成的类似声线,但技术上并非直接提取该配音演员的声音样本,维权就会面临尴尬,因为声音仅仅是相似而非相同。在声纹司法鉴定时,它在物理层面上可能和该演员的原始声音不同。 此时只有《哪吒》的制片方可以维权,因为制片方可以跳出《民法典》的声音权的框架,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把声音作为角色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可视为广义的商品标识,以侵权方擅自使用有一定影响力影视作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公众混淆为由,对侵权短剧公司发起维权。但这对于配音演员个人而言,意味着其本身的权利被架空了。 二、未成年人侵权的灰产陷阱 侵权账号注册人为未成年人,很可能是碰到了灰产。笔者的经验,如果涉案账号发布了大量商业化短剧,那么这个账号的实际控制人大概率绝对不是未成年人。其商业逻辑决定了这一点:这些账号通过发布短剧获取用户的订阅费用或广告流量分成。短剧公司作为分成费税务代扣代缴义务人,要获取账户实际收益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即身份证号)才能进行代扣代缴操作。当然,灰产也可能直接不交税,就没有代扣代缴问题了。 因此,前台显示的未成年人,真正获取分成费的很可能是成年人。这种情况钻的互联网实名制的一个空子:除了网络游戏因防沉迷规定要求用户必须提交身份证号实名核验外,多数网站的实名制仅要求手机号注册。只要侵权者使用未成年人名下办理的手机号注册账号,就能披上一层隐身衣。 虽然根据《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这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但实务中,一旦发现对方是利用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作为“人头”代持的,很大概率是碰到了黑灰产。去起诉一个偏远地区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不仅执行难度极...

张雪峰被AI复活成Skill文件,侵权了吗?

近日,一个名为 “ 张雪峰 .Skill” 的项目在 GitHub 上线,引发广泛关注。不少家长已经开始通过这一 AI 工具咨询高考志愿填报问题。该 Skill 文件基于张雪峰的著作、采访、语录及人生经历训练而成,能够以其语言风格和决策逻辑提供高度拟真的咨询服务,几乎相当于一个张雪峰的数字分身。但一个法律问题随之而来:未经许可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内容训练 AI ,直接替代原权利人的核心服务,是否构成侵权? 人工智能产业有一个很大的争议,通用人工智能训练所依据的文献和内容,大部分都在版权保护期内,而使用这部分内容训练 AI 是不是需要获得权利人的许可,目前立法和司法都没有定论。我国人工智能产业目前处于发展的关键期,所以法院给了该产业一定的保护,对于涉及通用人工智能训练的版权诉讼,都没有做出司法判断,也就是未进行判决。 但张雪峰 .Skill 的训练和使用,和豆包、元宝、千问之类的通用人工智能有所不同,通用人工智能学习的是全人类的作品,产生的内容和训练素材比,具有较强的转换性,比如续写文学作品,创作全新的音乐、图片、视频,可能可以进入转换性使用的合理使用范围。而训练张雪峰 .Skill 是专门针对张雪峰的个人专业技能进行复刻,将其经验提炼出的个人数字分身文件,其产生的内容并没有脱离张雪峰原来咨询的高考填报领域,转换性并不强。 下面我们来看两个转换性使用的案例: 案例一、葫芦娃案转换性使用案。被告在电影《 80 后的独立宣言》海报背景中使用葫芦娃、黑猫警长美术作品,被上海美影厂起诉,法院审理后认定构成转换性使用:原作品不再单纯展现艺术美感,而是服务于说明 80 后时代特征这一新目的,具有新的价值、意义和功能,转换性程度较高。同时,符合合理使用四要素检验:被引用作品已公开发表;引用目的是说明问题;占海报比例小、属辅助背景;未影响原作品正常使用,也未不合理损害权利人合法利益,故不侵权。 案例二、版权人诉 Meta 违法训练案。 2025 年 6 月,美国加州北区法院对版权人诉 Meta 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 Meta 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图书训练 Llama 大模型的行为属于转换性使用。但这个看似支持 AI 公司的判决,实际上却为未来的版权诉讼指明了一条清晰的胜诉路径,尤其是在市场替代损害方面。 查布里亚法官在判决中明确指出,在合理使用的四个要素中,对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