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把维修权还给车主,中国新能源车为什么还做不到?
2026 年 7 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FTC )与农业机械巨头约翰迪尔公司( John Deere )达成诉讼和解:迪尔公司将在未来十年内,以公平合理的条件向农机所有者和独立维修商提供与授权经销商相当的诊断、编程和维修资源。本案中的维修权( Right to Repair )从配件扩展到软件的开放模式引发全球关注,今天跟大家聊聊该案会不会影响中国新能源汽车的维修权? 可能要让读者失望,笔者的答案是:我国新能源车行业高度内卷,厂商需要从售后获取部分利润,所以政策层面,监管大概率短期内不会迫使中国的新能源车企开放售后系统,但迪尔案确实指明了真正的维修权的方向。 一、迪尔案解决了什么问题? 2025 年 1 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FTC )以及五个州的检察长对约翰迪尔公司提起反垄断诉讼。诉讼指控约翰迪尔非法限制农户和独立维修店维修其农业设备(如拖拉机)的权利,农户和独立维修店原本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设备,但迪尔公司通过技术和政策限制,迫使用户只能选择其授权经销商进行维修,导致维修成本上升、选择减少。 本案的核心争议实际涉及厂商通过技术锁定垄断维修权。迪尔公司把完成电子维修所需的关键软件,主要留给了自家的授权经销商,导致农户和独立维修商即便硬件维修技术再好,也会因为无法读取底层的故障信息、无法用软件匹配新零件,或者无法解除在维修所必需的范围内的系统安全限制,而不得不依赖迪尔公司的授权渠道。这不仅大大增加了维修成本,还延长了维修等待时间。 后双方在近期达成和解,和解令要求迪尔在未来十年内,以公平合理的条件向农户和独立维修商提供与授权经销商相当的资源:读取和清除故障码、零部件编程与配对、解除跛行模式、查阅维修手册和故障排除方案。迪尔公司不得因为用户选择独立维修就区别对待,还要接受持续监督。这份和解令让独立维修商真正拥有了开展维修业务所需要的关键软件能力,用户则可以靠渠道竞争取得更低的维修价格。该案确立了联邦贸易委员会处理维修权案件的模板,会对未来美国的类似案件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二、我国新能源车行业有类似制度。 实际上,我国的监管部门早就在汽车行业规定了类似制度。 2016 年交通运输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汽车生产者应以合理价格,向维修经营者及消费者无差别、无歧视、无延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