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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摄像头耳机搁浅:无感摄录时代的隐私挑战

  彭博社报道苹果的摄像头版 AirPods 项目已经搁浅,有业内人士分析真实原因是合规:耳机体积过小,无法设置足够醒目的拍摄指示灯,一旦上市极易变成偷拍神器。传统公共场合有人拿出手机或相机进行摄录,往往伴随着明显的肢体动作或设备提示,让第三方知晓自己可能入镜并做出规避。然而随着可穿戴设备和 AI 技术的突飞猛进,硬件产品正在向隐蔽化、无感化发展。今天就跟大家来聊聊这种无感摄录技术对隐私保护的挑战。 一、三个无感摄录设备的不同待遇 1 、华为手机顺风耳功能。 2026 年 4 月,华为 Pura 90 Pro Max 带着 “ 远距人声增强技术 ” ,也就是顺风耳功能亮相,人类天然的听觉能力在 10 米外很难听清普通对话,而顺风耳打破了该屏障,让被录音者在无法察觉的情况下,被 10 米外的手机收录对话。这个功能号称用于演唱会拍摄,但并没做场景限制,也未设置强制提示机制(如录音指示灯)或距离限制。可能意识到了其争议性,华为把顺风耳功能的入口做了一定隐藏,需手动开启。 2 、带摄像头的 AirPods 。 给 Siri 装上眼睛的摄像头版 AirPods 原本是苹果今年的重头戏,但产品已悄然延期。除了电池续航可能大幅缩水,隐私设计可能是苹果不得不慎重真正原因,摄像的物理指示器设计没有达到隐私保护标准让苹果最终选择暂缓此项目。 3 、 Meta 雷朋智能眼镜。 2025 年卖出数百万副的 Meta 和雷朋眼镜联合出品的智能眼镜,问世即伴随巨大的隐私争议,虽然眼镜配有拍摄指示灯,但其亮度在户外强光下极低。更严重的是,硬件社区已经流传出多种遮挡或改装拍摄提示灯的方法,甚至有用户改装直接切断 LED 电源,使设备变成纯粹的偷拍工具。 2026 年初媒体曝光:用户的大量私密视频(如厕、更衣等)被直接传到 Meta 在肯尼亚的外包公司,由人工逐帧审核,连画面里的银行卡信息都一览无余。事件曝光后,欧盟多国监管机构已介入调查,若被认定严重违反 GDPR ,罚款最高可达 Meta 全球年营业额的 4% ,以 Meta 全球年度营收超千亿美元的规模,对应的最高罚款高达几十亿美元。 二、可感知义务被挑战 上述三个案例的争议核心,并不是能不能摄录,而是摄录时周围的人没法感知。公共场合完全禁止采集视频音频不现实也不必要,但被采集者至少应该有知情权和选择权,...

保时捷换机油必须去4S店?厂商如何用复杂设计垄断维修权

  近日,保时捷汽车在美国被车主起诉非法垄断维修服务市场,有车主认为,即便只是普通保养,也越来越难脱离官方体系完成。其实不止保时捷和汽车行业,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制造商通过将产品系统设计得愈发精密复杂,将消费者牢牢锁定在官方维修渠道,从而收取远高于市场水平的维修费用。这种趋势,在欧美被称为维修权( Right to Repair )争议。今天就跟大家聊聊全球维修权的法律博弈。 一、 保时捷换机油要跑 4S 店 车主在递交给美国佐治亚州北区法院的起诉书中指控,保时捷通过设计车辆电子架构和软件体系,达成对售后维修服务的事实垄断。保时捷拒绝向独立修理商和独立机械师开放维修车辆必要的诊断、维修和校准能力,不提供完整的技术接口。其关键的软件编程、控制单元编码、系统校准等权限,只开放给保时捷授权经销商,独立维修商往往无法低成本接入或者获得完整权限。 在这样的架构下,即便是常规保养项目(如更换机油、清故障码、基础电子系统重置),也可能需要通过保时捷的专用诊断系统才能完成,否则车辆会出现故障灯不消除(比如机油已经更换,但故障灯还亮着)、系统报错、功能受限等问题。 二、换一块 iPhone 电池要用 36 公斤工具 苹果公司有一个新闻性更强的类似案例,苹果产品以高度集成和精密著称:大量使用胶水而非螺丝固定、采用非标准规格的螺丝、将内存和硬盘直接焊死在主板上……这些设计使得拆解和更换部件变得极其困难,普通工具极易造成不可逆的损坏。 但面对日益增长的维修权压力,苹果于 2022 年推出了自助维修计划。然而,一位美国博主尝试自主更换 iPhone 电池,苹果却寄来两大箱约 36 公斤的官方专业工具,包括专用加热台、扭矩螺丝刀、撬片、防静电工具、压力夹具等,租金和押金近 300 美元。这种用牛刀杀鸡的方式,实际上是在用过高的复杂性和成本劝退普通用户和小型维修店。 三、复杂设计合理性背后的垄断考量 保时捷和苹果公司的做法,表面上都有技术层面的合理性。保时捷的复杂控制系统涉及保护车辆安全、网络安全、维修人员安全(车内的高压系统,非专业人员操作存在触电风险)。苹果的整机高度集成,全胶封闭,公差极小,普通工具确实容易损伤内部精密元器件,锂电池私拆也有起火隐患。两家公司还有共同的知识产权保护、维修质量与品牌声誉的考量。 然而,这些理由只能解释复杂性的存在,却...

苹果公司异议沁柠檬:为什么商标审查总有一点主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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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苹果公司在欧盟发起的一起商标异议引发了业界的关注。被异议的是家中国键盘制造企业,宜春市沁柠檬电子有限公司(“沁柠檬公司”)申请的“柠檬”图形商标。这个案件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两枚商标其实并不太像,但苹果却胜诉了。不过类似的案情,澳大利亚法院却驳回了麦当劳 Big Mac 对当地汉堡王授权企业的 Big Jack 的商标无效请求。今天就跟大家聊聊商标审查主观性对此类案件影响的问题。 一、苹果在欧盟异议成功的商标案 2026 年 5 月,欧盟知识产权局( EUIPO )作出裁定:部分支持苹果的请求,驳回 沁柠檬公司 将一枚柑橘类水果图案商标用于键盘及电脑相关产品的注册申请。 该案的被异议商标图案是一个圆形柠檬,右侧有缺口,顶部有一片向左倾斜的叶子,果实中部有类似键盘按键形状的方格,整体上更像一枚柠檬,而非苹果。欧盟知识产权局在审查中明确指出,两枚商标整体视觉近似度极低( visually similar to a very low degree ),审查官认为被异议方的圆形果实因其形状和内部分割线更接近柑橘,与苹果咬口式椭圆造型差异明显。 然而,欧盟知识产权局最终仍站在了苹果一边,裁定认为,鉴于苹果公司在欧盟科技商品领域享有极高声誉,相关消费者见到被异议方商标时,极有可能在两者之间建立心理关联,构成对苹果商誉的不正当利用。欧盟知识产权局同时维持了沁柠檬公司的太阳能电池板产品的商标注册,因为苹果在该品类并无声誉可言。 二、麦当劳在澳洲维权失败的案例 苹果对沁柠檬的异议反映的事商标审查的缺点,商标近似的判断标准其实没那么明确,本质上是一种主观性的综合判断。这里我们可以看看另一个案情类似,但在先商标权人维权失败的案例。 几年前,麦当劳曾在澳大利亚起诉汉堡王在当地的授权加盟商 Hungry Jack’s ,原因是对方推出了一款名为 Big Jack 的汉堡,被认为与麦当劳经典产品 Big Mac (国内叫巨无霸)高度近似。案件中,两个商标的商品类别相同,而 Big Mac 的全球知名度也毋庸置疑。但澳大利亚法院最终却驳回了麦当劳的无效请求。 法院认为, Big 一词在汉堡领域属于常见描述性词汇,因此真正需要比较的是 MAC 与 JACK 。普通消费者不太可能将两者混淆,也不太会认为它们来自同一商业来源。更有意思的是,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