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代充构成不正当竞争?这个判决值得商榷
近日,知产宝公众号公布了一起游戏代充纠纷判决,法院认定,为玩家提供低价游戏代充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笔者认为这一判决的裁判逻辑仍有值得商榷之处。核心问题是:代玩家进行充值,若未恶意利用退款漏洞等非法渠道,仅仅是利用汇率差和平台优惠政策赚取差价,本应属于法律允许的市场竞争行为。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进行规制有点牵强。 案情简介: 被告在抖音开设店铺,为玩家提供 JJ 斗地主元宝代充值服务,被告自称利用苹果香港区价格、汇率差以及苹果充值优惠活动,从官方渠道购买元宝,再登录玩家账号完成充值,赚取其中的差价。游戏公司认为被告涉嫌不正当竞争并起诉,法院审理后认定代充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停止代充并赔偿 5 万元。 本案案号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2025 )京 0101 民初 2188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全文见知产宝相关页面。综观判决书,法院认定被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主要基于以下三点理由: 一、低价代充损害游戏公司合法权益。 被告的低价代充行为破坏了原告对产品的定价权和虚拟币价格体系,减少了原告的直接交易机会,使 用户粘性降低、造成潜在用户流失,对正价玩家不公平, 并增加了原告的技术监测和客户维护成本。 二、违背公认商业道德。 法院认为,禁止第三方代充已是网络游戏行业普遍遵循的行为规范。被告未投入游戏研发、运营成本,直接利用原告培育的用户和生态牟利,属于“搭便车”和“不劳而获”,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行业公认的商业道德。 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被告的代充行为导致游戏账号的实际使用者与注册信息不符, 信息泄露可能被用于诈骗洗钱, 违反了网络实名制的监管要求,不利于游戏行业的合法有序发展。 笔者认为,以上三大理由均显牵强: 一、游戏公司定价权的另一面是消费者权益,被告通过合法渠道让玩家以更低成本获取游戏币,促进了消费者福利。玩家本就有充值需求,代充只改变交易路径,并未减少交易总量,最终仍转化为原告游戏内的元宝发放。至于经营成本增加,甄别异常充值是游戏公司分内之事,不能因第三方代充就转嫁为被告的过错。至于对正价玩家不公平更是不成立,市场经济本就允许价格差异,超市打折对原价顾客何来不公平? 二、原告提交了腾讯、网易等游戏公司禁止代充的公告,试图证明禁止代充已成行业惯例。但几家大公司单方声明禁止代充,本质上是维护自身定价权的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