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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笔过路费收租遇阻,反垄断法倒逼苹果重返创新

  近期,苹果公司正在全球庆祝成立 50 周年,然而在这一象征性时刻,这家全球最赚钱的科技巨头,正面临一场前所未有的尴尬:它的核心利润引擎,两笔高达数百亿美元的“过路费”正面临被反垄断法切断的风险,而这背后,折射出的是苹果长时间缺乏重量级创新的隐痛。 一、过路费正在被反垄断切断 苹果的商业模式目前由硬件和服务双轮驱动。 2025 财年服务业务贡献了近 50% 的营业利润,收入达到一千多亿美元,服务业务高毛利增长的重要驱动之一,正是 App Store 开发者分成和谷歌默认搜索引擎协议这两笔平台过路费。但反垄断浪潮正在同时切断这两大利润来源,使这家曾经的创新巨头不得不直面转型阵痛。 1 、美国开发者已可用第三方支付跳过苹果税 长期以来,苹果对 App Store 内的数字商品和服务收取 30% 的佣金,业界称之为苹果税。游戏公司 Epic 因不满苹果这 30% 的平台抽成,于 2020 年起诉苹果,苹果虽然在大多数指控上胜诉,却在一个关键点上败了:法院认定苹果不得阻止开发者在应用内放置第三方支付链接,引导用户绕过 App Store 完成付款。 苹果的应对策略是阳奉阴违,允许链接存在,但对通过外部链接完成的交易收取 27% 的佣金,仅比原来少了 3 个百分点 , 同时设计了被法院称为恐吓屏幕的弹窗,刻意劝阻用户点击外部链接。 2025 年 4 月,法官直接认定苹果构成藐视法庭,苹果一名副总裁甚至因在庭审中作伪证,被法院移交联邦检察官进行刑事藐视调查。 法院的新判决意味着一个美国开发者完全可以在自己的应用里放一个按钮,写上点击前往官网订阅,价格更优惠,然后通过自己的支付渠道收款,苹果一分钱也抽不到。 不过故事还有后续。 2025 年底的判决确认,苹果日后可以向通过外部链接完成的交易收取一定的技术服务费,但具体比例须由苹果与 Epic 协商,或由法院根据公平合理原则裁定。问题是,双方谈判至今僵持,协议未成,这意味着目前美国出现了一个史无前例的局面:美国开发者现在可以通过外部支付链接销售数字商品,而苹果暂时无法分成。 2 、谷歌的年贡岌岌可危 如果说苹果税的问题还在胶着,那么另一笔更大的收入,也因法院的反垄断认定而岌岌可危。谷歌为成为 Safari 、 Siri 默认搜索,每年支付苹果约 200-260 亿美元,这笔收入曾是苹...

萝卜快跑集体趴窝,追尾的后车该不该全责?

  2026 年 3 月 31 日,无人驾驶网约车平台萝卜快跑在武汉发生大规模故障,大量无人车同时在路上原地死机停驶,导致部分区域交通瘫痪。伴随车辆大规模趴窝,发生多起社会车辆追尾萝卜快跑的交通事故。普通的追尾,一般后车全责,但这次追尾事故的责任划分,因为涉及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答案就会更复杂一点。 一、责任主体不再是驾驶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传统交通事故的责任落在车辆驾驶人身上,但无人驾驶车辆根本没有驾驶人。对此,为萝卜快跑试点配套的《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规定,智能网联汽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由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此次事故中萝卜快跑的运营平台是承担责任的主体。 二、后车未必对追尾负全责 普通追尾事故适用《民法典》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认定责任,多数情况下后车通常因跟车距离不足被认定有过错而应负主责或全责。但本次事故有特殊性:前车因系统故障骤停,后车驾驶人在高架快车道上面对突然出现的停驶车辆,追尾存在一定的不可避免性,过错程度将大打折扣,所以后车未必承担全部责任。 三、车辆集体急停更应适用产品缺陷严格责任 本次事件更值得关注的是萝卜快跑平台自身的法律责任性质。民法上有严格责任的理论,当产品存在缺陷并造成损害时,《民法典》及《产品质量法》确立的是无过错的严格责任,即无论生产者主观上有无过失,只要产品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须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媒体报道中的业内人士分析,此次萝卜快跑集体趴窝,很可能源于大范围网络波动或云端服务器故障,导致车辆与云端失去连接,进而触发集体停滞。车辆断网后自动原地制动本来是出于安全考量,但问题恰恰在于:一辆具备 L4 级高度自动驾驶能力的车辆,在通信中断时理应执行减速,靠边,停车的最小风险策略,而非在高速行驶状态下直接骤停于快车道中央。这一可能的设计缺陷,使车辆在丧失通信时瞬间变成高速公路上的路障,对后车构成无法预见的危险。 更为关键的是, 2024 年,同样发生过萝卜快跑在晚高峰时段突然趴窝停在路面的情况。类似故障反复出现而未能修复,更符合《产品质量法》中产品存在不合理危险的设计缺陷认定标准。 萝卜快跑或许会援引产品责任的法定抗辩:产品尚处于商业化试点阶段,属于试验性运营;或称投入流通时缺陷尚未被发现;抑或以当时科技水平无法识别该风险为由抗辩。但从现...

马斯克在美国打输的反垄断官司,根据中国法会怎么判?

2024 年 8 月,马斯克旗下 X 平台起诉世界广告主联合会( WFA )及联合利华、玛氏等广告主,指控其借全球负责任媒体联盟( GARM )的组织联合抵制 X 平台、构成横向垄断,违反反垄断法,致平台损失数十亿美元。 2026 年 3 月,美国德州北区法院就该案做出初审判决,驳回了起诉,今天和大家聊聊,本案如果发生在中国,会怎么处理。 一、案情简介 世界广告主联合会和联合利华、玛氏等公司共同组建了一个名为全球负责任媒体联盟的组织(该组织于本案起诉后解散),其制定的品牌安全标准主要是为了界定在何种条件下品牌广告不应出现在互联网内容旁边,以及如何分类敏感内容的不同风险等级。当马斯克在 2022 年收购 Twitter 后,世界广告主联合会以该公司可能不遵守标准为由组织了对 Twitter 的抵制。 Twitter 后更名为 X ,也就是本案原告,认为这种抵制行为导致了数十亿美元的广告收入损失,并对其利润、股权价值和商誉造成了损害。 但法院经审理认为:反垄断法旨在保护竞争而非竞争者,原告需要证明被告非法地限制了竞争,并最终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而原告未能证明这点,因此 X 公司遭受的商业损失,不必然构成反垄断损害。判决书的核心逻辑是 X 未能证明反垄断损害,法院认为反垄断法保护的是竞争,而非竞争者。典型的反垄断损害是价格上涨和产量下降,即消费者受损。 X 平台的损失属于竞争本身带来的损失,即广告商选择了其竞争对手而非 X ,被告广告商追求的是自身集体利益,而非 X 平台竞争对手,也就是其他社交媒体平台的利益,而且没有任何竞争对手指挥或参与这场抵制。 二、如果在我国起诉,民事诉讼有哪些难点? 假设本案发生在中国,我国法院会怎么判?先看法律规定,本案中,广告商在采购广告位这一环节上,是买方市场的竞争者, WFA 及 GARM 组织广告商集体拒绝在 X 平台投放广告,属于典型的联合抵制交易行为。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联合抵制交易的垄断协议。根据《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第十二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就联合抵制交易达成联合拒绝采购或者销售特定经营者的商品的垄断协议。同时, WFA 及 GARM 法律上属于行业协会,我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法律禁止的垄断行为。 但此类案件,民事诉讼...

被AI短剧偷脸变猥琐反派?普通人如何硬核维权?

  被 AI 短剧偷脸变猥琐反派?普通人如何硬核维权?   近日,红果短剧 AI 偷脸事件引发全网关注,多名普通人的肖像被 AI 合成,未经授权出现在平台短剧中:有人被 P 成《桃花簪》里贪财好色的猥琐反派,有人直接被当成女主使用。明星被偷脸,至少能上热搜。普通人被偷脸,连自己什么时候“被出道”都不知道。侵权方赌的就是你发现不了,发现了也懒得告,告了也赔不了几个钱。今天就教你自己怎么维权。核心就三步:取证、投诉、起诉。   一、如何取证? 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发现被侵权后的第一反应绝不是立刻去找对方理论,那样对方删了内容证据就没有了,所以要先固定证据。 目前常见且有效的取证方式有两种: 公证处公证: 最传统也最稳妥的方式就是去公证处。在公证员的监督下,使用公证处的电脑或手机对侵权短剧进行录屏、截图并刻录光盘,最后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这份证据在法院的证明力是非常高的。 时间戳取证: 这种方式有一定的技术含量,时间戳能从技术上证明这些侵权证据在某个具体的时间点是真实存在的,且未被篡改。你可以通过专业的可信时间戳服务平台(如联合信任时间戳),对短剧的播放页面、侵权画面进行录屏和截图取证。   二、如何投诉? 取完证就可以投诉了,投诉是为了防止侵权内容继续留在网上持续损害你的权益。正规视频平台都有专门的侵权投诉渠道,通常在设置或帮助中心里,很多时候网页底部也会有入口。 投诉时,首先要向平台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身份证),证明“我就是我”。接着,投诉原因重点是这两个点: 1 、侵犯肖像权。 直接将自己的原版肖像照片,以及短剧中经过 AI 处理后高度近似的截屏照片并排拼图发送过去,让平台一眼就能看出相似度。 2 、侵犯名誉权。 如果短剧不仅偷了脸,还有贬低人物形象的行为(比如《桃花簪》中设定的贪财好色),这就涉嫌名誉侵权,可以在投诉中一并提出。 名誉权有一个常见的争议,短剧平台或制作方往往会抗辩说,已经在片头或片尾明说了本剧纯属虚构,所以不构成侵权。这其实站不住脚,即使是虚构的艺术作品,如果把现实生活中普通人的形象生搬硬套进去进行恶搞、丑化,只要能证明公众看到这部剧后,对这个原型的社会评价可能会产生明显的贬低,那就涉嫌名誉侵权。 这在司法界是有先例的。最经典的案例是 199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