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孙燕姿”,在知识产权和法律上都踩了哪些坑?
最近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生成的“ Ai 孙燕姿”的各种歌曲视频开始走红,相应的知识产权问题也成为媒体讨论的热点,今天就和大家讨论一下利用人工智能引擎提取真人语音后生成的歌曲涉及的法律问题。 先说结论,根据知识产权法律,用真人语音训练人工智能并生成歌曲的,如果不做商用,大概率不侵权,但发布在网上还是应当先拿到相关的词曲著作权、伴奏音乐、视频使用素材的授权。但根据《民法典》,用真人语音训练人工智能并生成歌曲的,必须取得真人的授权,否则涉嫌侵犯人身权。下面就以“ Ai 孙燕姿”为例进行分析。 第一个问题,用孙燕姿的语音训练人工智能需要知识产权授权吗? 答案是:应该不需要。这里有个很有意思的法律问题, ChatGPT 这样的文字引擎和 Midjourney 这样的图片引擎,他们的运营者用他人文字作品、图片作品训练人工智能引擎的,应当取得相应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许可,否则就是侵权。但提取孙燕姿的语音训练“ Ai 孙燕姿”可能不需要。 “ Ai 孙燕姿”的存在前提是人工智能从要获得孙燕姿的嗓音特征数据。根据现在人工智能的工作模式,提取孙燕姿的语音并非使用她的唱片中的歌声,而是她的讲话。在互联网上有很多孙燕姿的语音文件,比如她接受采访,或者发布会、演唱会上的讲话,只要把这些音视频里的语音提取后输入到人工智能语音学习引擎中,经过训练,就可以获得孙燕姿的嗓音特征数据了。 孙燕姿的语音文件,法律性质属于录音或录像制品,其制作者受录音录像制作者权保护。孙燕姿作为这些录音录像制品中的表演者,根据《著作权法》,对语音文件中的内容还享有表演者权。但问题是,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和表演者权都属于《著作权法》上的邻接权,邻接权是弱保护,只有对传统的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等行为的保护,没有兜底,所以如果出现法律规定之外的使用方式,就不构成侵权了。 人工智能引擎使用作品的方式是《著作权法》立法时还没有的:将语音文件输入到人工智能引擎中进行训练。所以该行为不属于侵犯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和表演者权的行为。 而 ChatGPT 和 Midjourney 训练人工智能引擎的素材是文字和图片,文字和图片作品在《著作权法》上适用强保护。除了列明的权利范围外,还有一个“应当由著作权人享...